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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区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0-00007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0〕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0-01-28 发布日期: 2020-0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全区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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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区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住建发〔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区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现就做好全区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及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严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的监管力度,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一线,形成政企协同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建筑行业疫情防控。

       重点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一)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要立即排查春节期间所有留守人员,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地区旅行史及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湖北地区人员滞留工地,并填写《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期间留守人员排查登记表》(附件一),于2020年1月29日前报送至区建管中心。

      (二)全区在建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并应结合实际尽可能延后复工时间,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制度,营造良好卫生环境。要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定期做好消毒防疫措施。

      (四)施工单位应对所有复工务工人员测量体温,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湖北或湖北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登记,务必做到一个不漏,填写《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节后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附件二)和《湖北籍用工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并于复工后1天内报送至区建管中心。严格执行“两个一律”: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得进行务工,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得务工。严格执行《关于常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动态人脸识别实名制考勤系统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安装动态实名制考勤系统条件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到位,所有在建项目要将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每天应对进工地务工人员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台账,发现未经登记者必须阻止其进入工地。要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或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各施工单位要通知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在疫情未解除前暂时不要返回武进。

      三、要强化房产行业疫情防控

      (一)自即日起,全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暂停商品房发布、认筹、开盘等各类群体性营销活动,及时做好员工、客户通知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建筑施工单位提早复工。

       各房地产从业企业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切实做好售楼处、服务场所等的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各房地产从业企业要按照政府要求,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春节期间人员去向及身体状况的排查梳理,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要认真填写《2020年春节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去向登记表》(附件四)、《2020年春节节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附件五)、《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群体性营销活动备案表》(附件六),做好相关登记,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属地政府,同步报送至区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处。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社区居民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防联控,制定并落实相应应急预案,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自即日起,物业企业暂停一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的聚集性活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和消毒消杀频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防范疾病的传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置废弃口罩的集中收集、消杀处置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关心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在岗人员注意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疫情预防方法,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配合做好疫情线索征集和摸排登记相关工作。

       四、要强化公用事业疫情防控

      (一)加强燃气行业疫情防控。新奥燃气要加强营业厅的管理,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有疫情隐患的营业厅可采取暂时关闭的措施。强化入户管理,与用户尽量保持2米左右距离交流,对所有用户户籍信息进行排查,重度疫情区应暂停入户安检、抄表作业,及时做好记录和台账;入户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

      (二)加强公园管理。要加强对开放式公园的巡查管理,暂停园内游乐设施运营,进出公园、游园广场的群众应佩戴口罩,对于未佩戴口罩的群众要进行劝离;立即取消一切聚集活动,对在公园、游园、广场跳舞唱歌的市民群众进行文明劝离和防疫宣传。要加强对相关设施的消毒,全面防控疫情;要利用公园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强化对疫情防控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期间留守人员排查统计表

2.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节后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

3.湖北籍用工统计表

4.2020年春节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去向登记表

5.2020年春节节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

6.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企业群体性营销活动备案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期间留守人员排查统计表.xlsx

附件2: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节后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xlsx

附件3:湖北籍用工统计表.xlsx

附件4:2020年春节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去向登记表.xlsx

附件5: 2020年春节节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人员排查登记表.xlsx

附件6: 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企业群体性营销活动备案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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