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校园和校车等8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专治〔2019〕3号)文件精神,我局建立领导小组,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建工科、法规科、城建监察大队、建管中心、市政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组 长:张征宇
副组长:郭建军
成 员:
建工科:周 强
监察大队:王巍冰
法 规 科:蒋志英
建管中心:包文晖、朱江华、陈渊、上官海立、贺健、刘阳
市政处:曹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定期分析研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梳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是实效。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2020年武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整治重点中的七个方面重点内容和全年整治阶段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属地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受监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建设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特别是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移交相应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不力的情况,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在整治期间,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
(五)做好汇总,定期上报
各项目应每月填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月报》(附件1)。以项目为单位,于每月28日前报项目所属建管中心安全监督员。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月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报表
项目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隐 患 排 查
教 育 培 训
一般隐患及整改数量
重大隐患及整改数量
开展活动
培训教育
一般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重大隐患
场次
人数
注:1.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填报;
2.统计数据均为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的累计数据。每月28日前将统计情况报项目所属建管中心安全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