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区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和基金监督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区人社系统紧扣“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的发展主题,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工作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抓好保障改善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推动全区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力富民增收,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
2019年,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进。新增就业岗位11.4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2%,扶持创业5045人,创业带动就业2.6万人。一是惠民举措不断升级。相继出台《武进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武进区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等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开展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开发公益性岗位816个,新增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974人,城乡就业困难对象人员就业再就业1935人。开展稳岗补贴返还工作,为542家企业发放补贴资金2730万元。完善就业服务全能经办流程,五大类业务实现一窗通办。举办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培训暨武进人才政策推介会,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举办 “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社会氛围。二是智慧就业不断推进。招聘服务持续发力,举办“公共就业新春招聘月”、“智汇武进校园巡回招聘会”、乡镇招聘会、赴外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近220场次,全年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2万余个。举办第八届长三角(武进)校企人才交流洽谈会,与西安17所高校建立人才合作联盟关系。网络招聘提档升级,全新上线就业服务网络招聘系统,优化网上招聘功能,全程实现智能化“指尖就业”。“武进人力资源网”注册企业会员1.2万余家,个人会员8.9万余人,网站微信粉丝4.2万余人。三是创新动能不断释放。扩大创业政策宣传,深入各类创业载体和高校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家,市级创业基地2家、区级大学生创业园2家。指导63个社区(村)、5个街道(乡镇)和1个园区参加第三批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创建工作。搭建创业交流平台,先后在武汉、西安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征集优秀创业项目212个。举办武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引进洽谈会,8个创业项目与我区创业载体签订意向合作书。开展 “创业标兵”评选等活动,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四是职业培训不断完善。加强培训力度,开展“送培训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141期,培训人员6162人。注重培育成效,组织参与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1人获评省双创高技能人才,1家企业获评市级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家企业获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4家工作室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名技师获评市级首席技师。继续深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举办2019年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班,3个班次招收学员共计74名。完善网络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流程,丰富网络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课程内容,覆盖10个工种,惠及1千余人。举办10场“技行武进”职业技能大赛,吸引2千余名选手同台竞技,充分展现武进工匠风采。
(二)聚力体系健全,推动社会保障高质量
2019年,瞄准“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目标,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增强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一是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基础养老金由25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由390元/人·月提高到410元/人·月,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统一提高至850元/人·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五连增。二是保障范围持续扩大。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计划,社保扩面超额完成,养老、工伤、失业等主要险种分别净增3.64万人、3.25万人、3.24万人,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47.3万人、40.4万人、40.95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8.8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收大于支的良好态势得以保持,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持续扩大,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院数量增至2.5万家,办理新增异地就医人员1793人。三是保障制度更趋健全。降费新政落实到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5%,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全力减轻企业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地见效,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率达100%。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平稳过渡,数据交接、业务培训等工作顺利完成。四是监管举措持续发力。全民参保核查高效完成,核查企业263户。实地稽核企业社保80户,严防重复享受待遇、冒名顶替、恶意骗保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基金专项审计、内部控制评估、风险防控检查、监管软件应用、监管制度建设等方式,确保基金监管无盲区、不留死角。
(三)聚力智力引领,推动人才培育高质量
2019年,围绕“人才强区”战略,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聚集武进。全区新增各类人才1.21万名,人才资源总量超过26万人,每万人人才拥有量超2700人。新增高层次人才855人,高层次人才总量达2.15万人。一是打造项目引才“助推器”,成功引进领军人才团队74个。编制全区海内外招才引智计划,发布《全区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印《携手武进一起飞》宣传册,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推介武进人才环境。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为载体,着力优化引才育才机制,全年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7家(含分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截止2019年底,全区设站单位累计已招收进站博士后73名,目前在站41名。二是铸就人才兴业“磁力场”。从政策、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人才发展新政,进一步完善“店小二”式服务体系,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做精重点企业人才服务,一对一挂钩联系我区列入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宣传人才政策,解答人才疑惑。举办各类高层次人才活动78场,打造人才沟通交流平台。强化品牌“磁性”。为相关高端人才和企业家提供子女入学、医疗健康、文体休闲、安居养老等9大类27项高质量服务,不断扩大服务品牌影响力。三是构建高效服务“快车道”。“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经办质量再提升。不断梳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方便外籍人员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工作许可1441人次。专技人才职称评审再优化。受理各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3000余人,各专业中高级申报1500余人次。放开公办学校编外教师申报条件,818名教师首次取得职称,打通职称晋升渠道,促进教师队伍稳定。
(四)聚力严谨科学,推动人事管理高质量
2019年,坚持科学规范、阳光公正,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创新活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不断提升。一是积极配合开展机构改革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及时做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整建制划转机关在职工作人员148人,机关离退休人员129人,根据部分职能划转转隶人员41人。拟定事业单位改革人员流动方案,保障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扎实推进。二是推动人事管理科学规范。建立事业单位常态化岗位管理和聘用工作机制,严格把控岗位晋升和人员流动,岗位晋升1820人次,工作调动38人,辞职解聘27人。严格人事公开招聘,组织事业单位招聘11场次,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备案制人员共计1190人。盘活人力资源配置,开展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事业单位选调打破单位性质限定,深受选调单位和人员双向满意。加快高素质工勤技能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确定符合高级技师条件4人,技师条件35人。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培训863人。建立岗位编制统筹管理、能上能下机制,实施教育、卫健系统备案制和在编在岗人员全员竞聘。完善人事管理系统,将全区554名备案制教师纳入人事编制信息系统管理。
(五)聚力和谐稳定,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
2019年,重点加强劳动关系综合治理,着力化解各类劳资纠纷,推进劳资双方共守规则、共同成长、共享成果,全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一是行政执法严格有力。开展主动监察、书面审查、专项执法、“双随机”检查、根治夏季欠薪、治欠保支等专项行动。受理投诉举报1149件,出具限改指令146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起,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起,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4起。二是调解仲裁依法有序。劳动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455件,处理结案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433件。加强乡镇巡回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扩大基层巡回庭的受案范围,办理劳动仲裁案件699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有力维护基层和区级层面稳定,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5432件。认定工伤5003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2次,受理工伤等级、护理程度鉴定等4073人次。三是用工指导全面有效。加强企业劳动关系诊断,对全区16家企业开展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对全区86家企业展开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查,组织12家样本企业进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的填报工作,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区预防劳动争议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培训50场次,参训人员1.5万人,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扎实推进集体合同网上审查,不断扩大各类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审查各类集体合同3639份。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
(六)聚力效能提升,推动人社服务高质量
2019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作风,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深推“互联网+人社”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舒适的服务。一是便民渠道进一步拓宽。常武金保系统一体化成功上线,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人同城同库同服务,打通人社业务“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腿”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现人社系统与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群众办件数、电子证照办件数、在线办理数居全区前列。社保卡业务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应用不断拓展,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新就业大学生住房补贴、新增养老保险待遇及事业保险待遇等社保卡发放功能。 “武进人社”微信订阅号功能不断增强,部分人社业务在线查询、打印一键完成。二是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新增社保卡应制尽制,新增制卡6.11万张、激活11.34万笔,406名参保人员在人社微网厅办理制卡申请服务。深化“全能经办”服务模式,实施人社窗口服务优化行动,窗口满意率稳步提升。基层平台提档升级,推进30项业务在基层人社所常规经办,基层人社平台年经办量超80万件。认真完成2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推动档案电子精细化管理,收集、归档各类材料1.5万份,整理人事档案3.2万份,电子化扫描60万幅。压实“阳光扶贫”人社责任,进一步筑牢民生底线。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一学习两整治”活动,紧扣工作目标,做细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全力把主题教育和活动成果转化为扎实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实际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围绕人社部门职能,确保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不留死角。狠抓行风建设,大力开展全区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比武练兵活动,掀起“练兵比武强技能 人社服务树新风”新高潮,在全市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启动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成功创建2016-2018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就业服务中心荣获全国人社系统2018-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举办爱心扶春苗、党员义工365活动、人社大讲堂、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2、收入决算表(附后);
3、支出决算表(附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1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12、政府采购支出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416.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0.3万元,增长12.15%。其中:
(一)收入总计9416.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16.1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020.3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9416.1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12.76万元,增减少69.41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7.02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02.9万元,增加21.8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2.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7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0.8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3.04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故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 941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6.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 94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9.14万元,占73.91%;项目支出2456.99万元,占26.0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16.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0.3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41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30.98万元,支出决算为94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4万元,分母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9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0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4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7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7.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50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9.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6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9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6.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0.3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9.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9.84万元,完成预算的47.77%,比上年决算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4万元,接待52批次,119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210.76%,比上年决算增加4.19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异。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0个,参加会议4337人次。主要为召开社保和就业等工作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4.89万元,完成预算的74.12%,比上年决算减少18.37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7个,组织培训8160人次。主要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监察、人才招聘、工资人事等政策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50万元,比2018年减少155.74万元,降低16.42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