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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人社局关于武进区不能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的初级职称实行统一评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50/2020-00009
主题分类: 人事、人才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社〔2020〕13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20-03-24 发布日期: 2020-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不能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的初级职称实行统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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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武进区不能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的初级职称实行统一评审的通知
武人社〔2020〕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辖市、区不能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的初级职称实行统一评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畅通评审渠道,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需求,现决定对全区因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数量过少,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有困难的系列(专业)实行统一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评审的范围

统一评审的范围主要是指区内初级职称申报人数在30人以下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有困难的职称系列(专业)。

二、统一评审的方法

1.委托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申报初级职称因人数少(30人以下)不方便独立开展评审的,由区职称办统一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委托市级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受理点及评审委员会受理并代评。

2.组建区相关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联合评审。区内申报初级职称因人数少(30人以下)不方便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市级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受理点及评审委员会尚不具备条件代评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组建相关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开展联合评审。

三、统一评审的申报

1.各单位当年度如有统一评审需求的,须在当年5月底前报送评审材料,由区职称办统一汇总后填写《初级职称统一评审申报表》并报市人社局专技处。

2.市人社局专技处收到《初级职称统一评审申报表》后根据申报情况及时与区人社局和市级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受理点进行沟通、协商,确定采取委托评审或联合评审方式。

3.对确定采取委托评审方式的,由区人社局根据网上公示的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计划表》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受理点。

4.对确定采取联合评审方式的,由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度牵头部门,由区推荐一定数量的评委人选,组建相关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开展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5.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当年度牵头部门负责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证书发放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及时做好本区域内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的情况摸底,做好统一评审的组织、申报等服务工作,为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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