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决定自2020年3月13日起在全区开展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通过不见面方式完成审查工作,掌握各类用人单位2019年度劳动用工整体情况,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操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二、审查检查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应按照区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有效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积极作用,确保书面审查工作按时启动、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或协助用人单位完成填报。梳理2019年信息采集单位和简单劳资纠纷调处中发现没有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宣传发动参加2019年度的网上书审申报。
联系人:吴凌寒、金旭军;电话:0519-86319006。
附件1.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指南
2.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认证操作手册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下载附件:附件1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指南
附件2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认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