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各养老机构:
为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消除机构内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时间及范围
排查整治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区所有养老机构。
二、排查及整治步骤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5日)。
由区民政局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知、部署各地严格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制定并细化各地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按序时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将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由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同时完成2019年以来安全督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治情况的梳理。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展开自查自纠。对于整治完成的,要罗列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对于整治没有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二)重点环节自纠阶段(2020年1月16日-3月31日)。
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实际和气候特点,以各镇(开发区、街道)为单位,聚焦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组织开展新一轮为期两个月的重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房屋安全、电器使用、防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食堂食品卫生、医疗用药、出入登记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平稳。
1月25日和2月25日前,各地要将重点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形成隐患清单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及时整治完成的,说明整治措施;还未整治完成的,说明即将采取的整治方案及完成时间;3月25日前,要将重点环节自纠情况形成汇报材料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三)拉网式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日-9月30日)。
以各镇(开发区、街道)为单位,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各地要找出本地区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及时梳理汇总拉网式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要将隐患清单、整治措施、整治完成情况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9月25日前,各地要将半年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四)巡回督查阶段(2020年10月1日-12月31日)。
区民政局成立现场督察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由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检查各地前两阶段自查自纠情况,依据各地每月上报的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察督办,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治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各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整治实施到位、整治成效提升到位。
各地要根据区民政局督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完善,做到一处不落。12月10日前,将四个阶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查设施。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房屋建筑是否安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报警系统、呼叫按钮、燃气管道、电梯是否组织定期维修测试、大功率电器、电器线路是否规范使用放置,监控摄像、安全标志是否安装使用。同时要全面统计实际使用情况。
(二)查场所。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内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场所是否远离居住区域;要排查养老机构内的环境是否卫生、空气是否清新、绿化是否合适、硬件设施是否损坏,确保老年人住得舒心。
(三)查饮食。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食堂是否统一管理、采购是否合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采购及蒸饭环节是否健康、食堂是否清洁、食品是否变质、生熟是否分装、留样是否执行、消毒保洁柜和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是否配备并登记使用。同时,要排查机构的药品使用及管理是否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的规定。
(四)查制度。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是否完善,安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出入登记制度和值班员巡查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完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五)查服务。要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是否全面,医疗护理、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功能是否提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工作人员上岗是否持证、服务态度是否积极等。
(六)查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督查整治,确保在自查自纠阶段内能及时整治的全部整治到位,不能及时整治的,应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不能按期整治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区民政局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民政科长要具体推动,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区民政局成立由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抽查面不少于30%。对各地因工作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彻底、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要与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
(三)依托媒体,营造宣传攻势。各地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安全排查整治动态和安全常识、老年人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网络媒体、报刊推出专题报道,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发送安全常识和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期间要向“目标人群”发送安全提示信息。
联系人:蒋卓 电话:86310919 邮箱:760420482@qq.com
附件:养老机构安全排查隐患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养老机构安全排查隐患清单
各镇(开发区、街道)(盖章)
序号
机构名称
安全隐患
整治措施
是否整治完成
整治完成期限
1、2、……
排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