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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20-00020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2020〕6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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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民〔2020〕6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管理服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民政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按照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现代民政要求,区民政局制定了《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0年 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武进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前列,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生态滨湖区、现代智造城”和推动“强富美高”新武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提高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性教育等活动,加强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日”、学习强国、武进党建云平台等线上线下学习宣传载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各类网络安全问题发生。

3. 夯实组织体系根基。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民政特色党建工作品牌,打造富有民政特色的“党支部名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应用机关党建平台,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4.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一把手”项目为抓手,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完善作风建设考评机制,加强过程管控,推动民政系统工作效能提升。规范履责记实,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5. 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防控。严格对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防控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输入病例,不发生机构内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特困供养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必须返院或新入院的对象,严格落实评估、隔离等措施。全面排查各机构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对重点人员加强防控。通过预约登记等方式,避免婚姻登记场所人员聚集。加强福彩发行机构、销售场所、销售人员防控。对殡仪馆等感染风险较大的机构,实行全过程重点管理。配齐建好民政服务机构防疫设施,增强疫情防控能力。加强民政系统内部防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深化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组织指导不放松。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人员排查防控、居家观察人员管理服务、防控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消毒等工作,把好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做好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加强管理监督,督促慈善组织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力量,参与排查防控、物资保障、恢复生产、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

7. 着力做好有关救助和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服务造成的影响,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补贴、发放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等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排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对因以上情形造成的单独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等,切实落实好生活照护和服务措施。对居家的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等,通过定期探视、委托照料等,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8.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做好各项救助工作,严把审核和审批关,确保救助资金发放规范,使用合理。做好各类救助对象的标准调整和资金发放工作,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巩固脱贫攻坚和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科学合理制定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深化低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全区低保对象精准率和入库准确率100%。推广对无民事能力低保对象救助资金签订协议委托代管做法,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进一步满足多部门、大批量、高频次的核对业务发展需要。

9. 健全急难救助机制。畅通急难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全面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与低保标准挂钩合理设定并稳步提高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分类完善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措施,加强跟进救助,探索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增强救助实效。

10. 深化温情社会救助改革。依托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社会救助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试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有条件的镇(街道),优化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时限。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新“物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方式,丰富救助内容。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1.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破养老机构申办“隐形门槛”,优化登记备案管理流程。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引导专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稳步增加养老床位总量,到年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54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总床位的比例达到75%以上。加大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力度,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建立养老机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行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结合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全区的养老机构进行分批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联合行动,确保全区11家未取得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全部得到妥善处置。通过养老机构举办护理院或内设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照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方式,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

12.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参与,推进镇(街道)布局建设集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居家上门服务、培训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全年要完成8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相关站点的建设任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7%。引入专业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来承接服务,搭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由区到镇(街道)的互联互通,促进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的有效融合,为全区2.1万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包”,开展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占比达12%以上。通过购买专业社会评估组织服务的方式,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为居家养老援助对象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科学确定照料护理等级、服务需求类型和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等。

13. 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在全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技能培训,同时加强营养配餐师、保健按摩师、消防安全员等专业人才培训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负责人培训,全年培训达200人次以上。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提请区政府建立武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解决我区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五、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工作

14. 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联合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两项补贴”发放核查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督查资格审批、简化办事流程,确保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扎实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15. 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整体关爱保障和福利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收养评估指标体系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家庭寄养和涉外收养管理。不断提升孤儿生活保障,重残人员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保障的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有效保障这几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质量。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对于其他困境儿童,要加强政策衔接,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原则,统筹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6. 提升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对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较多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困境儿童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为其办理临时救助。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开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17.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程》,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多部门联合街面巡查协助机制,全面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

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提质增效

18. 深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聚焦民生服务保障、综合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深化省级试点成效。推动50%以上镇(街道)成立城乡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指导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培育指导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与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19.深化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依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签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履职“两份清单”,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成果。持续开展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布局新一届“两委”成员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落实“两委”人员出缺补选,依法推动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居)民委会主任,力争2020 年底全覆盖。

20.深化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探索推进以村(居)民小组、小区楼栋(单元)为基本单位的基层治理与服务的“微自治”操作路径和工作实践,稳妥推进城乡社区“文明幸福自治家园”微项目,挖掘、整理、推选、报道优秀微自治与协商民主工作法、协商治理与服务的金品牌。

21.创新城乡社区治理。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好城乡社区牌子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提升改造5个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配合组织部门推动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村干部职业发展体系。试点“政务+居务”分离服务模式,提供“全科全能”服务。

22.实施“全区城乡社区治理‘提质增效’专项督察行动”。拟于6月份牵头组织、监察、司法、政法、农业农工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一看城乡社区“两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情况;二看“村(居)自治领域相关工作落实,重点查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村(居)三务规范公开情况;”三看城乡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布点和“三社联动”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情况;四看“省、市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进展;五看“城乡社区准入制实行和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其它年度工作是否真正落地、见效”,确保情况清、方向明、推进实、成效显。 

23.聚力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提升。拟于下半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开展《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提质增效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对象为全区村(社区)主任,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政策解读和工作要求”,促进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能力提升,梳理、研判武进城乡社区建设发展和提质增效的形势,利用培训契机交流和推送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的典型单位、典型成效、典型经验。

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4.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路径。配合组织部门筹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并充分发挥实体化运行作用,持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5.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适时出台社会组织执法流程标准化规范文件,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教育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

26.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依托区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重点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领域。大力培育公益服务类和专业社会组织,提升其获取资源、提供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深入实施公益慈善项目,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八、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7. 统筹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区镇两级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度激发慈善分会活力,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大病救助等品牌活动,全年预计发放慈善救助金4600万元,救助2万人次以上。积极适应福利彩票销售政策调整,加强站点管理,规范销售服务,加大公益宣传和队伍建设,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切实将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8. 提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市级第三批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师培训和社工机构党组织建设“头雁”工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推进专业岗位开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打造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品牌。开展“扶弱济困公益有您——爱心帮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在全区各阶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使全区困难人群在“博爱善行、大爱武进”扶弱济困公益活动中得到精准帮扶,生活得关爱,心灵有慰藉,感恩新时代。

九、着力提升专项行政事务服务管理水平

29.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强对《婚姻法》《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内部管理制度》,并推动制度落到实处,体现实效。做好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建设“婚姻家庭辅导室”,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引导健康、文明、节俭的婚嫁新风尚。

30. 深化殡葬管理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殡仪馆、骨灰安放设施、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延伸排查整治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和服务市场。持续推进惠民绿色节地殡葬和文明祭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31. 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审慎稳妥开展城区行政区划调整设置的调研工作,推动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对区划调整风险防范工作的评估工作,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持续更新地名信息库,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信息的需求。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执法等制度,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巩固勘界成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边界联合检查,确保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统筹推进勘界档案数字化、界线数据矢量化等工作,提升界线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统筹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32. 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殡仪馆等单位开展质量、环境和健康体系建设。在切实保障好群众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家庭、地名、殡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好民政领域贯标制标探索工作,积极组织宣传贯标活动,加强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提高民政标准执行力。

33.深化智慧民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重点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创新“互联网+民政服务”应用示范,推动民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34.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围绕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拨使用,优先晋升职级。把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考核考察的重要方面、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管理监督的重要约束。

35. 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推进养老、救助、专项事务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民政窗口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民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多渠道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36.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督导组、省、市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要求,对全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压紧各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遏制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37.强化信息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广泛利用新媒体平台,突出全媒体宣传理念,加大新闻发布、典型推广、舆情引导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民政影响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针对信访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建立专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大力加强现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高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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