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民警、辅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示分局民警、辅警忠诚奉献、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培养选树一批能吃苦、敢担当,且具有时代特征和警营气息的青年民警、辅警代表,进一步凝聚青年之力,更好地投身新时代平安武进建设,分局与团区委决定于3月至4月联合组织开展第六届“武进五四警营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评委会,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孙曙光和团区委副书记徐敏担任评委会主任,成员由团区委青工部、宣传部和纪检组、政治处及相关职能大队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在分局团委设立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全局在编在职青年民警、辅警,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重点倾斜基层一线和实战岗位。
三、评选条件
(一)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守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顽强拼搏、忠于职守的政治本色,是广大青年民警忠诚履职的榜样。
(二)服务人民,勇于担当创新。热爱公安事业,踏实肯干,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执法理念,具有强烈的进取心,既能埋头苦干,又能创新巧干,在本职岗位上有一定的贡献。在抗击疫情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广大青年民警、辅警砥砺前行的榜样。
(三)执法公正,业务技能扎实。爱岗敬业、扎根基层,务实奋进、执法公正,刻苦钻研、实绩突出,在本警种、本部门具有较高知名度,在青年民警、辅警中具有较高声誉,是广大青年民警成长成才的榜样。
(四)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奉献。带头遵守警规禁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自律,恪守规矩,为人正直,秉公执法,在群众百姓中有口碑,在警营队伍中有威望,是广大青年民警、辅警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评选步骤
(一)推荐阶段(现在起至3月19日)。推荐工作坚持民警、辅警推荐(可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鼓励自我推荐,由评委会负责整理、筛选、审核。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可推荐民警、辅警各1至2人。
已经获得“常州五四青春警星”等市级以上有关表彰青年民警、辅警荣誉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经获得“武进五四警营先锋”荣誉的青年民警、辅警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审阶段(3月19日至3月31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由评委会确定候选人。期间,由评委会和特邀嘉宾成立现场评审团,候选人向评审团进行现场汇报,汇报形式不限,可以采用PPT演说、演讲(均为5分钟以内)等形式,内容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由现场评审团打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确定人选(4月1日至4月20日)。根据事迹材料和组织推荐情况,综合现场评审等情况,由评委会审议并提交分局党委审核,评选出“武进区青年岗位能手”和“武进五四警营先锋”各 10名,进行网上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
(四)表彰阶段。“五四”青年节前夕,分局、团区委联合发文,命名表彰获得“武进区青年岗位能手”“武进五四警营先锋”荣誉的20名同志。
(五)宣传阶段。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武进五四警营先锋”的先进事迹。同时,依托分局、团区委宣传平台,有计划地组织事迹分享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分局民警、辅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风采。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组织的政治功能,把评选活动和抗击疫情工作相结合,把评选活动作为激励青年斗志、促进青年成长、展示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动员,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民警、辅警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同时,候选人所在单位要认真遴选,慎重推荐,严格把关候选人事迹材料、平时表现,重点突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民警、辅警,确保推荐的优秀青年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先进性。
(三)精心组织,注重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辅警参与评选活动,扩大影响力和公信力,把此次活动作为培养先进典型、选树青年榜样、展现青年形象、凝聚青年力量的生动过程,努力为广大青年民警、辅警建功立业、成就梦想搭建舞台,真正将青年民警、辅警的精神和智慧凝聚到推进现代警务、建设新时代平安武进的实践中来。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