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安涵﹝2020﹞13号)和市消委会《2020年常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常消委﹝2020﹞3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主导。区教育局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三年大灶”阶段性重要任务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加强教育系统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与消防管理部门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校、各单位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区域治理,积极与相关单位互相配合,用好消防安全资源。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防治火灾,加强灭火力量建设,打造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区教育局将协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各方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1.圆满完成“开小灶”工作任务。针对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涉及校园消防安全方面问题,各校、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举一反三,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问题隐患“清零”。各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开小灶”期间形成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经验,将其固化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对于统一推广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经验,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消防安全治理经验“连成线、形成面”,切实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2.自查火灾隐患。各校要摸清本校内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校内文物古建筑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要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体育场馆、地下车库、文物古建筑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发场所消防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及出口、消防车通道、逃生应急通道等是否被封堵;检查是否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应急广播系统是否有损坏;检查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损坏或关闭;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过期,配备的数量及型号等并检查摆放位置是否明显、易取用;检查燃气设备是否漏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食堂脱排油烟机是否有积垢积油;检查电器设备、电线是否漏电、老化、电工是否持证上岗等;检查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违规动火等;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装修、搭建;检查基建项目是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巡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要规范管理防火巡查、检查台账资料。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一保证”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学校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监管部门作出保证。12月15日前,各校、各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和区教育局备案。
3. 及时整改隐患。各校、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着力推进消防第三方检测所发现隐患清单的整改工作。对未整改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安全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筹措整改资金、限定整改期限、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4. 落实防控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防火监管责任,在分管业务范围内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强化校长(园长)为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校长要负责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学校全员防火责任,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人员都承担防火安全责任。要加强校内高层建筑消防和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学校内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充电,根据校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推进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重大活动、各种节日、假日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
5.开展防火宣传。围绕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导则》等法律和规定。各校要充分利用“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学生消防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到消防站、消防中队、安全教育基地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体验活动,联系消防宣传车到学校开展消防教育,做到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要强化校长防火履职意识,强化消防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强化防火重点部位人员的“四个能力”,强化师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各校要积极与消防部门合作,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消防微信关注活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6. 加强人防技防管理。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学校,要聘请维保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学校要加强对维保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监督,严格要求维保单位为学校提供规范良好的维保服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坚守岗位。无消防控制中心的学校,也要建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
7. 强化应急管理。有寄宿生的学校和有午睡室的幼儿园要将建立微型消防站作为本次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积极完成建设任务。无需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学校,也要建立一支灭火应急队伍,经常开展灭火训练。各校要完善各项消防设施,按规范配齐配足适用灭火器材,同时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师生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师生积极开展应急疏散逃生及灭火演练。
8. 开展部门联动。区教育局将积极依法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处未经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的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区教育局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各校、各单位要分别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各校、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江苏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4月)。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区教育局成立由李昇学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职社科(安监科)承担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校、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校、各单位要主动邀请消防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解决火灾防控疑难问题。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各校、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火灾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区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校、各单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职社科(安监科),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8日前报送实施过程材料(附照片)和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7897050。电子信箱:wjxyaq@qq.com。
附件: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教安〔202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