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委派下列同志为所在学校主办会计,具体学校和名单如下:
学 校
姓 名
备 注
李公朴小学
沈琳娜
试用期一年
东安实验学校
周菊香
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
毛 兰
采菱小学
吴华秀
以上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