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主体责任,2月25日上午,区住建局唐昊骏副局长组织局法规科、燃管站和城建监察大队等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召开讨论会。
会上,与会人员就《新条例》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案例具体分析。针对《新条例》各项规定,会议制定了今后燃气管理具体工作方向和目标。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二是向企业和社会重点宣传《新条例》各项规定;三是会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四是更新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指导和监督,制定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六是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实行用户档案管理,推行实名制销售。
此次讨论会,对2020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为今后的燃气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划定了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