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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以来,为了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各地纷纷推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而对于这段时间前后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企业和个人,罚款缴纳期限却是固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将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这也成了很多当事人的心病。
为了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共渡难关,武进区城管局率先开辟疫情期间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申请渠道,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对于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于无法及时返回常州或(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明向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当事人情况予以甄别后,将积极与银行方面进行协调,合理减免加处罚款。
截至2月24日,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近期200余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逐一梳理,已对可能涉及相关情况的30余个当事人进行了逐一电话告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