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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20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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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喷涂、喷塑加工30万套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星辰村

3:建设单位: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于2017年租用常州市亚超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星辰村空余厂房,从事喷涂、喷漆加工项目。目前由于市场变化,企业计划将原项目中各工艺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用于本次改建项目,于原项目车间购置抛丸机、喷漆房、喷塑房、罩光漆房、烘道及废气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旧为:喷涂、喷塑加工30万套/年。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约40%回用于生产,剩余60%约68t/a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武南河。

5.2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喷塑房吸风口收集后经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喷漆及喷塑后烘干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漆雾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3-FQ07排放;2#线水性漆喷涂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相应喷粉或烘道中吸风口收集后,与燃烧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8排放;抛丸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内部自带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9排放。

5.3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5.4本项目产生的金属粉尘及废钢丸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含漆抹布手套、水帘废水、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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