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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的通知》,从全区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中选聘37名金融业务人员担任金融顾问,重点服务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
金融顾问制度是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资源、人才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优势,为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融资渠道和结构、防范流动性风险,为地方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等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机制。企业金融顾问将主动深入对接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融资咨询和风险化解等各类服务,了解企业的金融需求,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企业效能,打通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