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根据区禁放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0日制定并下发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武应急发〔2019〕80号),并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及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020年1月7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安监科长会议,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再次对烟花爆竹禁放及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逐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发放告知书,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并张贴禁放公告,营造禁放氛围;二是各地要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隐患。特别要求湖塘镇、高新区北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对禁放区内关闭烟花爆竹零售店整治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杜绝无证经营。要求嘉泽镇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非禁放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及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无证经营的现象;三是要求各地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旺季集中整治,并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的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址外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超量超品种存放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我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