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为后续出台精准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提供支撑,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企业用电信息采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生产经营地在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
二、采集范围
各相关企业的用电数据,包括月度用电数据、年度用电数据及实时用电数据等。
三、主要内容
1、各相关企业与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企业用电信息采集授权书》。
2、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与相关企业签订用电数据保密协议,确保企业的用电数据不泄密。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授权书》和《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
2、如有疑问,请与武进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联系人:闫红艳, 联系电话:86220121。
附件:1、《授权书》
2、《保密协议》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授 权 书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一、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包括其相关分支机构)可以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供电公司”)查询、打印、保存授权单位的所有涉及用电各类数据,包括授权人用电缴费信息,用电申请信息、用户电量等各类信息,以及授权人在常州供电公司申报的其他基础信息。同时,不可撤销地授权常州供电公司使用授权单位的上述数据,为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包括其相关分支机构)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二、授权期间:自授权人签署本授权书之日起,至授权人在常州供电公司的用电业务销户之日。
三、授权人承诺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确保所提供用电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授权期间届满之日终止。
四、授权人企业用电户号:
企业名称(填写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五、如用电户号的户主不是本授权企业,请户主企业填写以下内容并加盖户主企业公章。授权企业需书面提供相关用电数据。
户主企业名称(填写全称):
户主企业用电户号:
户主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企业在此声明已知悉并理解本授权委托书,同意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向供电单位采集上述户号的用电信息。
户主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人(盖章):
附件2: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于甲方公司用电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供电部门采集用电数据信息,乙方应对甲方的各类用电数据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可以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获取甲方单位的所有涉及用电的各类数据信息。
2、授权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防止泄露甲方的用电信息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企业的各类用电数据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行政机关依职权调取的除外。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同意公开或非因乙方原因已实际公开为止。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和供电部门提出解除用电数据采集《授权书》。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