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武进国家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改善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切实巩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根据《武进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对上一轮完成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组织全面“回头看”再排查,对发现的“死灰复燃”问题分类实施整治。
(一)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及经济发展局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对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加强老旧厂房、养殖场、闲置民房、出租房等场所的排查。一是排查企业关停取缔是否彻底,有无违法违规复产经营行为;二是排查治理改造类企业整治提升是否到位,是否达到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有无整改后再次沦为“散乱污”现象;三是排查关停取缔后空置厂房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进驻;四是排查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存在遗漏,有无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存在。对于在“回头看”中排查发现的问题,一律纳入“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名单开展整治。
(二)分类实施整治。对于 “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名单内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根据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要求,确定整治类型,开展分类整治。明确责任人、治理目标、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清零。严禁“一刀切”,将“散乱污”企业(作坊)全部列入关停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治理改造类的,逐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升改造。
(三)从严执法保障。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停止或限制措施。坚持从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动真碰硬、敢管敢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对“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集中开展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对完成整治的企业(作坊),逐企开展“回头看”,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作坊)开展再次排查,对排查结果按照分类施治原则,明确整治类型,逐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三)综合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按照整治类型及整治方案,分类开展整治,对整治结果进行现场审核,建立台账资料。
(四)总结考评阶段(8月下旬)。各板块、各部门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的必要性,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科学谋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安全、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有效打击“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制。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板块每月报送1-2篇工作简讯。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分别于每月14日、29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度表格(附件2)报武进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汇总。
(四)强化督导检查。高新区“散乱污”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尽责、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未按要求开展百日攻坚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长效管理职责分工
2、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企业清单
附件1:
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
整治长效管理职责分工
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是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分别负责南夏墅街道、高新区北区、高新区核心区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长效管理工作。
1.经济发展局负责“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长效管理综合协调工作,严格执行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2.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查处无营业执照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依据政府的关闭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各板块安监部门加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整治查处。
4.各板块环保部门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办环保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对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或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附件2:
武进国家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详细地址
经纬度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新排查发现或整治后死灰复燃
营业执照办理情况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风险问题情况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存在其他问题情况
整治 类型
计划完成时间
整治进度
责任人
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栏有营业执照的请按营业执照规范填写;为避免企业名称重复,无营业执照的按“负责人姓名+经营内容+作坊(或个体户)”
填写。 2、存在问题栏分类填写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应栏目内不存在问题的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