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精神,强化区域内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管控,经研究,决定开展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类别
固定(沿街)门店烧烤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无证摊点;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等各类场所露天烧烤摊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行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物质的行为;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行为;在露天焚烧落叶的行为。
二、工作要求
1、三日内完成各自辖区的集中整治任务,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各自上报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整治行动工作进度表及月报表。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