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和财政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生态环保岗、派出所、工程建设岗、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供电所、消防中队、综治岗、司法岗、文广教体旅岗、社会保障岗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整治范围 湟里村、东安村、村前村等三个集镇区沿街商铺场所。 三、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 整治办:牵头协调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审核隐患整治结果,监督整治等工作。 消防中队:整治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问题,确保原有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齐全,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独立式烟等技防设施;整治安全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数量符合要求、电动车不得在商铺内停放和充电;整治防盗窗阻碍疏散逃生问题,确保不设置防盗窗或设置可开启式防盗窗。推广在卷帘门上增设平开门。 派出所:整治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问题,确保无人员住宿。 供电所:整治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扯、超负荷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确保用电安全规范。 工程建设岗:整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存放可燃易燃物品问题,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适量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整治违规使用液化气问题,确保规范用气、安全用气,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供气行为;整治破坏防火分区、使用可燃材料装修问题,确保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墙面、吊顶、楼梯等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 生态环保岗:整治违规设置油烟管道等环保设施问题,确保每户油烟管道独立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到位、落实定期清洗制度,各类环保设施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整治建筑外墙广告牌、店招设置不规范问题,所有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必须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46-2013《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文广教体旅岗: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网吧、游戏厅、KTV等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不达标等行为。 各村、社区(网格员):协同配合整治工作,做好使用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信息平台,逐一勾选检查项目并上传现场照片,现场填写督改通知书(附件2),督促沿街商铺主要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四、工作安排 此次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告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15日)。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实行逐条街道、逐家场所排查登记,切实摸清单位底数和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 (二)隐患整改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向,规定完成时限,由各经营主体自行对照整改。 (三)复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对责令限期改正的隐患问题,组织开展验收销案,确保问题“清零”。 (四)督查考核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督查考核将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进行,届时将对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对隐患发现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予以通报,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人员安排 排查告知阶段、复查验收阶段均以现场检查形式进行,整治时湟里片区、村前片区、东安片区同时推进。现场整治组以派出所为主体,消防中队、工程建设岗、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供电所、生态环保岗、综治岗、文广教体旅岗、社会保障岗及各村(社区)等单位分别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排查和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条线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镇消防中队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培训,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三)严肃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沿街商铺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微信、横幅、LED显示屏、社会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手段,多方位、多视角、多渠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 附件:1、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督改通知书 3、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志坚 镇人大主席 路正峰 副镇长 薛晓波 副镇长 眭岳明 副镇长 吴 柯 副镇长 张 钦 镇党委政法委员 张华东 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孙俊杰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生态环保岗主管 薛亚东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应急管理岗主管 吴波清 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建设、村镇规划岗主管 许海东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一岗主管 钱仲良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司法岗主管 王建国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主管 李建新 行政审批局文广教体旅岗主管 王从江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朱正国 消防中队中队长 刘建平 供电所所长 孙振华 湟里派出所所长 商博杰 东安派出所教导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担任。 附件2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督改通知书 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序号 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此类问题 备注 1 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住人行为。 是□,住 人 否□ 2 检查商铺是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可燃易燃物质。 是□ 否□ 3 检查商铺内消防设施配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检查员工是否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是□ 否□ 4 检查商铺内电气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超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是□ 否□ 5 检查商铺内是否存在停放电动车,电动车是否在室内充电。 是□ 否□ 6 检查商铺内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 是□ 否□ 7 检查商铺内是否存在违规供气和违规使用液化气问题。 是□ 否□ 8 检查商铺内墙面、吊顶、楼梯等装修材料是否可燃。 是□ 否□ 9 检查商铺内是否设置不可开启防盗窗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 是□ 否□ 10 检查商铺内油烟管道是否独立设置,是否定期清洗,是否有防火分隔。 是□ 否□ 11 检查商铺外广告牌或店招存在影响疏散和救援、是否使用可燃材料等问题。 是□ 否□ 12 检查商铺是否设置简易喷淋、点式报警(推荐)。 是□ 否□ 13 其他问题。 检查人员: 整改时间: 被检查单位(场所)签收: 联系电话: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场所),一份存档。 附件3 消 防 安 全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我单位(场所)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自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三、不违规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人员住宿区域,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动火、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的情况。 六、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七、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测;清洗一次油烟管道;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本单位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并接受社会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留存,一份存档。
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和财政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生态环保岗、派出所、工程建设岗、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供电所、消防中队、综治岗、司法岗、文广教体旅岗、社会保障岗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整治范围
湟里村、东安村、村前村等三个集镇区沿街商铺场所。
三、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
整治办:牵头协调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审核隐患整治结果,监督整治等工作。
消防中队:整治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问题,确保原有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齐全,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独立式烟等技防设施;整治安全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数量符合要求、电动车不得在商铺内停放和充电;整治防盗窗阻碍疏散逃生问题,确保不设置防盗窗或设置可开启式防盗窗。推广在卷帘门上增设平开门。
派出所:整治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问题,确保无人员住宿。
供电所:整治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扯、超负荷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确保用电安全规范。
工程建设岗:整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存放可燃易燃物品问题,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适量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整治违规使用液化气问题,确保规范用气、安全用气,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供气行为;整治破坏防火分区、使用可燃材料装修问题,确保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墙面、吊顶、楼梯等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
生态环保岗:整治违规设置油烟管道等环保设施问题,确保每户油烟管道独立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到位、落实定期清洗制度,各类环保设施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整治建筑外墙广告牌、店招设置不规范问题,所有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必须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46-2013《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文广教体旅岗: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网吧、游戏厅、KTV等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不达标等行为。
各村、社区(网格员):协同配合整治工作,做好使用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信息平台,逐一勾选检查项目并上传现场照片,现场填写督改通知书(附件2),督促沿街商铺主要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四、工作安排
此次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告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15日)。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实行逐条街道、逐家场所排查登记,切实摸清单位底数和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
(二)隐患整改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向,规定完成时限,由各经营主体自行对照整改。
(三)复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对责令限期改正的隐患问题,组织开展验收销案,确保问题“清零”。
(四)督查考核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督查考核将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进行,届时将对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对隐患发现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予以通报,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人员安排
排查告知阶段、复查验收阶段均以现场检查形式进行,整治时湟里片区、村前片区、东安片区同时推进。现场整治组以派出所为主体,消防中队、工程建设岗、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岗、供电所、生态环保岗、综治岗、文广教体旅岗、社会保障岗及各村(社区)等单位分别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排查和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条线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镇消防中队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培训,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三)严肃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沿街商铺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微信、横幅、LED显示屏、社会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手段,多方位、多视角、多渠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
附件:1、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督改通知书
3、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志坚 镇人大主席
路正峰 副镇长
薛晓波 副镇长
眭岳明 副镇长
吴 柯 副镇长
张 钦 镇党委政法委员
张华东 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孙俊杰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生态环保岗主管
薛亚东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应急管理岗主管
吴波清 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建设、村镇规划岗主管
许海东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一岗主管
钱仲良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司法岗主管
王建国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主管
李建新 行政审批局文广教体旅岗主管
王从江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朱正国 消防中队中队长
刘建平 供电所所长
孙振华 湟里派出所所长
商博杰 东安派出所教导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湟里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担任。
附件2
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督改通知书
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序号
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此类问题
备注
1
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住人行为。
是□,住 人
否□
2
检查商铺是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可燃易燃物质。
是□
3
检查商铺内消防设施配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检查员工是否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4
检查商铺内电气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超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5
检查商铺内是否存在停放电动车,电动车是否在室内充电。
6
检查商铺内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
7
检查商铺内是否存在违规供气和违规使用液化气问题。
8
检查商铺内墙面、吊顶、楼梯等装修材料是否可燃。
9
检查商铺内是否设置不可开启防盗窗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
10
检查商铺内油烟管道是否独立设置,是否定期清洗,是否有防火分隔。
11
检查商铺外广告牌或店招存在影响疏散和救援、是否使用可燃材料等问题。
12
检查商铺是否设置简易喷淋、点式报警(推荐)。
13
其他问题。
检查人员: 整改时间: 被检查单位(场所)签收: 联系电话: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场所),一份存档。
附件3
消 防 安 全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我单位(场所)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自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三、不违规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人员住宿区域,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动火、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的情况。
六、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七、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测;清洗一次油烟管道;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本单位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并接受社会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留存,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