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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湟里镇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77/2020-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20〕16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20-03-23 发布日期: 2020-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爱国卫生运动除害消杀工作,巩固国家卫生镇病媒生物防制除害消杀成果,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鼠传虫媒疾病的发生,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和武爱卫〔2020〕6号《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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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湟里镇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湟政发〔2020〕16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爱国卫生运动除害消杀工作,巩固国家卫生镇病媒生物防制除害消杀成果,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鼠传虫媒疾病的发生,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和武爱卫〔2020〕6号《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

一、投药范围

全镇各村(社区)内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及垃圾中转站周围等。

二、投药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灭鼠用药

1、灭鼠用药为威腾牌0.005%溴鼠灵饵剂,其主要成分为溴鼠灵,形状为核仁状,颗粒状散剂。特效解毒药为维生素K1。

2、任何单位和居民户都不得购买使用违禁杀鼠剂,确保灭鼠安全。

四、灭鼠方法

1、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灭鼠工作,并由专兼职灭鼠员投药灭鼠,固定毒饵站首次投放药量约9-10克左右(8粒,1.2克/粒),依盗食情况及时增补,确保灭鼠工作全覆盖。

2、灭鼠前对辖区内毒饵站的设置、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复、增设规范毒饵站。对于一些环境卫生较好、鼠迹较少的村(社区),可采取由灭鼠员根据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临时毒饵站或重点查找鼠洞进行投药。

3、灭鼠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单、板报、微信等形式宣传老鼠的危害性和使用慢性杀鼠剂的安全性,及时告知灭鼠活动安排,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科学有效的灭鼠方法,广大群众在发现鼠情情况后及时与镇爱卫办联系,电话:69651902,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灭鼠投药工作。

五、资金来源

镇政府将一次性出资购买药物,由镇爱卫办组织实施。

希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加大灭鼠力度,切实降低鼠密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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