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镇2020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洛阳镇2020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按照区食安办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指导,强化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法人或负责人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为依据,排查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着重解决当前食堂无证经营、设施设备不齐备、工艺布局流程不合理、食品操作时存在交叉污染、食堂经营不合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无证、超范围经营为企业提供集体用餐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对食堂的规范化、长效化监管,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建筑工地)食堂。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已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落实保障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单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未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抓紧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主动停止食品经营行为,整改到位并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继续开办。外购餐食的,必须到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购买餐饮食品,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禁止委托无食品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集体用餐服务。
(二)做好风险提示。通过发放《关于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提示》(见附件)等方式,对属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推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风险排查。各村(社区)要主动作为,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企业和单位职工用餐方式进行摸排,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入手,逐步覆盖到小型企业。重点排查单位食堂无证经营以及从无资质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采购餐食情况。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持证的单位食堂,按照“双随机”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掌握情况,食材进货查验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操作规范执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等。
(五)规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对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新开办食堂的,镇食安办要主动上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工作。各村(社区)要主动协调镇行政审批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食堂开办开辟“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抓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严格把控许可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六)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对经过风险提示,单位食堂不主动申领经营许可,或不符合许可条件无法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继续供餐的,依法按无证经营予以查处。无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向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在住宅等非经营场所加工食品、提供餐食服务的“黑窝点”。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10日-7月5日)。各村(社区)、镇对辖区内的单位食堂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向镇食安办上报单位食堂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联系人:强纪兴,电话:158 6185 4957。
(二)整改提高阶段(7月6日-7月20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帮助单位食堂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20日-8月10日)。镇食安办将辖区内单位食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于8月10日前上报区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对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督查。要不断完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细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综合治理。镇食安办要在洛阳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企业和机关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街道、社区网格员协助对本区域内企业进行摸排,工会组织从保障职工待遇、维护职工生命健康等角度参与治理,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
(三)严格责任落实。市场监管分局要切实履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督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约谈机制,严格落实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针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加大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全力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防止误判、错判导致事故处置失当。事故相关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