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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洛阳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736/2020-0003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20〕35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 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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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加强洛阳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洛政发〔2020〕35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19]36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发[2020]17号)和《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20]4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强监管、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总抓手,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新的起点,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强化党政同责,推进专业监管,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加快形成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安全取得长足保障。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普遍落实,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治理体系越趋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90%以上,区域食品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参与率95%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90%以上,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问题解决率100%,保持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有序可控。

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产地环境污染显著改善,食品安全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显著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四个最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在现场检查、监管抽检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中,依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督促企业、个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尚德守法、规范经营意识,用良心做食品。二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家宴场所提档升级、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食品安全。三是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尝试,开展食品安全自主管理,积极鼓励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有益尝试,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坚持保障安全与提升质量并举的措施。持续推进科学监管、智慧监管,严管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在生产领域试点应用视频监控防范预警机制,在餐饮行业持续全面推行“透明厨房”、“阳光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打造智慧监管平台,保证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和业务能力,强化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的专业应急能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家宴举办、餐饮质量安全、小作坊提升改造、保健食品安全等方面,针对突出隐患和问题,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将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重视并加强组织、制度、队伍建设,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上,将食品安全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责任体系。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经费保障。党委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附件:洛阳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洛阳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全面统筹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强镇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

(五)每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镇党委会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食品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

(三)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其积极主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每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每年至少1次,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每年研究解决至少一项;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分管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每年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效绩考核且权重3%(含)以上;


(六)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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