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8号)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16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在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区政府决定成立武进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三方委员会)。现将区三方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志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主任:武华忠 区人社局局长
沈 涛 区总工会主席
恽益明 区工信局局长
桑 遥 区工商联主席
梁 源 区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委 员:杭 琰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 勇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 敏 区工信局副局长
蒋建平 区工商联副主席
金永革 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区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区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杭琰同志兼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