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常州市在武进区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19〕85号)、《市政府关于在武进区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常政复〔2019〕88号)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武政发〔2020〕18号),结合我区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实际,现将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礼嘉镇、前黄镇、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湟里镇、嘉泽镇、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依据本权力目录清单及相关文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雪堰镇原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根据本权力目录清单予以调整。本权力目录清单根据行政执法职能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予以动态调整。
本文件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