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成立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秋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组长:周仲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社局局长
冯 民 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汤 焱 区发改局副局长
苏建中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叶 青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建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何泽宇 区新闻办副主任
吴 焰 区委政法委委员
邵建荣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云涛 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倪文达 区工信局副局长
沈 隽 区司法局副局长
冷亚春 区人社局副局长
蔡 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凌光旭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献军 区水利局副局长
姚志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利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亚健 区统计局副局长
芮 洋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杜 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副局长
高立华 中国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副行长
陆维剑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副局长冷亚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