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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0-00039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20〕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我区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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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0〕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79号)、《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等相关文件和规程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2019年8月26日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通过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建立各县(市、区)分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为制定新的征地补偿办法提供依据,着力落实“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法律规定,充分体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对象及范围

本次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工作对象为我区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用地,工作范围为涉及上述工作对象的所有行政村及社区。

(二)概念内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的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三)基准日

基准日设定为2020年1月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征地区片划分

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我区土地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遵循相对一致性原则、多因素综合评价原则、与行政界线一致原则,开展全区征地区片划分工作。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

在征地区片划分的基础上,采用农地价格因素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测算区片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完成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确定工作。

(三)成果完善和公布

按照历史有延续、现实有保障、横向有衔接的原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比较验证,并按照省、市技术审查结果、市级综合平衡意见和听证结果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四、工作组织

为加快工作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成果质量,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司其职,确保顺利完成工作。2月25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各类基础调查表填报工作,加盖公章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

(一)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填写中心城镇情况调查表(表A.3);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101表);各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102表);组织开展行政村基本情况调查(表A.8);参与区片综合地价的验证工作。

(二)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负责提供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2017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含报告、图件和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17年);最新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含报告、图件和数据库);最新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含报告、图件和数据库);现行征地补偿实施办法、补偿标准相关文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图件和文本;组织填报征地案例调查表。主持区片划分和价格测算工作、做好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三)武进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文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在征地过程中衔接工作,协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中社会保障费用剥离工作。

(四)武进区统计局:负责提供2016-2018年度统计年鉴(数据时点为2016-2018年度);根据需要,对各乡镇(街道)提供的2018年度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101表)、各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102表)进行补充和核实。

(五)武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2016-2018年各镇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产值资料;2016-2018年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资料。

(六)武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反映县域道路(乡道及以上)分布、等级情况的文本、表格和图件资料;根据附表A.4-A.7的填写要求,提供反映对外交通设施现状及规划情况的文本、表格和图件资料。

(七)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近5年农副产品价格、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物价指数等资料。

(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负责提供村级和镇级行政区统计的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数据。

五、工作节点

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为工作前期准备、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听证和完善、成果报批公布四个阶段:

(一)工作前期准备(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中旬)

明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调研和工作座谈,明确全区工作思路和重点,成立区级技术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和整理。

(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2020年1月下旬~2020年2月下旬)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完成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形成完整的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综合平衡和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

(三)成果听证和完善(2020年3月上旬~3月下旬)

上报成果通过市级审查、综合平衡和省级技术审查后,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听证、公示,并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四)成果报批公布(2020年3月下旬)

2020年3月底前,最终成果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六、工作保障

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人员、经费、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加强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制定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保障

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是峰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局长孔和生任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副局长卢翼波兼任。

(二)宣传保障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标语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为开展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制度保障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区片价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例会,研究协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建立汇报制度,区片价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向区领导小组组长及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附件:1.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相关附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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