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9〕8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政府决定,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和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调整区行政审批局5项行政权力事项。
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抓紧做好监管措施的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承接的事项,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明确具体权限,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区行政审批局调整的事项,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确保职责划转无缝对接、顺利实施。
附件3中“燃气经营、供应许可”的子项“瓶装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的核发”自发文之日起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doc
2.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doc
3.区行政审批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5项).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