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0-0008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20〕5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改善新市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新市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相关阅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0〕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新市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新市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武进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武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合理布局、改善条件、确保安全、加强管理、提升质量”的二十字方针和“取缔一批、提升一批、收回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新市民学校分类处置,加快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努力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完善学校布局。根据《武进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0年)》和人口分布及变化情况,各镇(开发区)要加快规划学校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要求,最大限度地把新市民子女纳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区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开发区)

2.确保学校安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深入开展全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安全责任压实、制度落实、措施严实要求,对新市民学校的校舍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校车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并加强问题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且无法进行提升改造的新市民学校要予以坚决取缔。(区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相关镇、开发区)

3.改善办学条件。引导鼓励新市民学校举办者不断加大投入,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要求,建设运动场地、专用教室,配置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切实改善新市民学校的整体办学条件。对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新市民学校,要加快推进实施整改工作,具备条件后办成真正意义上的保证教育质量民办学校,确保学校平安运行。(区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相关镇、开发区)

4.提高队伍素质。参照省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从业要求,实现新市民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多举措促进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提高。(区教育局、人社局)

5.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室面积、辅助用房面积等核定新市民学校招生规模,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围绕“立德树人”的要求,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办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5月)

1.调查摸底。属地政府会同教育、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全面摸清本区域新市民学校基本情况,要求新市民学校举办者出具学校所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并形成基础台账,报送武进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属地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新市民学校举办者的宣传动员,增强举办者的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感,引导学校自觉参加整治提升工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1年10月)

1.制定计划。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校具体情况,会同属地政府,根据“一校一策”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取缔、收回、提升”的实施方案,并排出计划表。

2.分类处理。取缔一批:对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新市民学校,各属地政府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下达关停告知书,于2021年6月底由属地政府与教育局一起,在妥善分流在校学生的前提下,会同属地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予以关停取缔。其中,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在读学生予以及时分流。提升一批:对能够提升并有意愿提升的新市民学校,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提升工作,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并及时组织验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新市民学校,鼓励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收回一批:对利用村小校舍或村、镇集体房屋举办的,且举办者无意愿提升改造的新市民学校,属地政府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房屋收回及改造工作,办成公办学校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或转成公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纳入集团化办学体系统一管理。

3.强化监管。教育部门将所有新市民学校统一纳入区教育质量评估和督导评估,完善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师持证上岗工作的监督管理;选派公办学校优秀中层干部或校级领导协助结对新市民学校举办者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建立选派公办校教师到新市民学校进行定期支教机制;开展新市民学校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新市民学校学科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三)总结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为依据,制定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评估标准,明确评估程序、方式和评分细则,组织专家对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主要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相关属地政府要成立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新市民学校的专项整治,要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及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关停取缔过程中在校学生的分流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加强投入保障。围绕加快推进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基本原则,由新市民学校举办者履行主体投入责任。各相关属地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财政部门要将整治提升到位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新市民学校纳入相应经费保障范畴,扶持新市民学校转型升级。

3.加强履职担当。区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需取缔的新市民学校,区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属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对拟收回和有整改提升意愿的新市民学校,属地政府要做好实施方案,区教育、住建、消防、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参与。

4.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告知书、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整治提升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和耐心疏导结合起来,确保新市民学校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努力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学环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