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20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研判今年春运形势,确保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安全顺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工作
(一)合力做好运输安全工作
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 “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要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制度、进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全面优化旅客进出场站线路,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对所有参运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参与春运,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深入一线,深查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有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和驾驶人符合营运安全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经营活动。要加大对乘客“霸座”“车闹”、逃票、干扰司机驾驶等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稽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窜班窜线、站外揽客、倒客甩客、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充分借助一车四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查处营运车辆违法行为。要严格加强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严防车辆利用春节假期非法从事超限超载运输。
(二)着力做好应急保畅工作
1.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春运期间,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可能时有发生,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比平时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路线,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在总结应急处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投入运行。
3.提升保畅疏堵能力。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报送公路阻断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
4.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模,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组织开展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优化候车环境。客运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服务工作。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充分发挥客运站服务台作用,及时解答旅客咨询,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尤其要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给予重点照顾。运输企业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服务用语。
2.创新便民举措。要积极推进交通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结合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全面推进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
3.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积极响应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春运工作机制
区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是峰副区长担任组长,交通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体广旅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春运办),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交通局局长周俊兼任办公室主任,春运值班电话为:86503530、86599577,传真电话为:86508503。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值班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统一指挥调度,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问题。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健全信息采集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向区春运办上报统计报表、春运安全情况以及春运工作总结,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1月9日下班前上报区春运办)。
(二)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春运任务。
区交通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区公路、水运等春运工作;要加强公路、航道、桥梁等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管理。要会同区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高压震慑和重点打击。当出现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会同区公安、城管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实施较长时间交通管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区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特点,加强客流预测分析,周密安排运力,优化运输组织,保证运力充足、调度有序;要及时疏散春节期间积压的旅客,确保其走得安全、及时、便捷、有序。要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重点是公交、出租车与铁路、民航的对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运输效率,确保及时疏运旅客。同时要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点做好天然气、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公安部门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并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要加强对客运站巡查管理,在售票高峰时段安排力量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切实采取便民措施,在客运站设立临时身份证补办点,方便群众实名购票乘车。要加强公路货运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酒驾、醉驾、水上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针对节日易堵路段,要强化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区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组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区发改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行为。
区旅游部门要协调督促旅游企业抓好旅游运输管理,做好旅游景点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春运工作值班
春运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领导、值班人员、应急人员一律不得关闭手机,必须保持全天候通讯联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按程序上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决做到联络得上,应对得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