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武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10月25日武进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发〔2007〕168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