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度地质灾害概况
2019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各镇(街道、开发区)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制定防治方案,消除灾害隐患,强化防灾避险责任,有效保持群测群防体系,全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良好,未发生地质灾(险)情,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2020年度地质灾害趋势
根据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分析,结合气象部门对2020年降水趋势预测,2020年我区地质灾害趋势如下:
(一)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高风险区段为环太湖周边的低山丘陵区和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空区。
(三)发生时间集中在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
三、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经前期实地调查和核实,2020年度我区无新增隐患点,最终经排查确定的2020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个。其中:按重要性划分,省控重要隐患点4个(以下简称省控点),一般隐患点10个;按其主要灾害类型划分,崩塌12个,地面塌陷1个,地裂缝1个;按其所在区域划分,雪堰镇12个(其中省控点4个),湖塘镇1个,嘉泽镇1个。雪堰镇是我区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强降雨密切相关,5月上旬至9月下旬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时段,重点关注6~8月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根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我区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可能会出现集中强降水时段,存在发生局部内涝以及地质灾害等事件的可能,要重点关注局地强雷暴、雷雨大风、龙卷风、突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做好防御极端事件发生的应急准备工作。要注意防御强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和大风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特别是有重要隐患点的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要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保证群测群防体系高效顺畅,确保安全度汛。
四、防治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快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防灾的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年度“三查”工作。不断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维护;有序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灾(险)情有效处置率;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领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负起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实化防范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谋划,有效落实防灾职责,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技术优势,建立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做到“防”和“救”链条无缝对接,扎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查排查。要在地质灾害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排查成果维护更新,汛中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段开展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确保年度“三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维护,及时调整、更新各隐患点的“两卡一案”,实现所有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保障群测群防员待遇,确保群测群防工作有效落实。依靠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高突发地质灾害专业化监测覆盖率;继续开展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
(四)有序推进综合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继续强化地下水监测管理,严格监控地面沉降发展趋势。
(五)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定与核销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全生命周期”管理。要依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相关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六)强化源头管控。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做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避免工程活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积极推进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做好区域评估成果的查询应用,更好地服务“放管服”改革。
(七)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坚持汛期“每日零报告”;强化专业驻守队伍力量,加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组织管理人员、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一线的履职能力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形成良好的防灾氛围。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