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全区电梯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明晰电梯安全责任为核心,建立有效的日常维护保养、更新改造、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综合防范等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推进电梯安全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定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明确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确定:
(一)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二)电梯属于一个所有权人所有的,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三)电梯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共有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使用单位;
(四)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
(五)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没有约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给予指导。
三、强化电梯安全监管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职责。负责组织电梯安全宣传报道。
(二)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职责。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电梯安全等违法行为,参与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按照规定参与电梯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四)区财政局职责。安排电梯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并监督使用。
(五)区住建局职责。负责加强对建筑物中电梯规格、数量配置、供配电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电梯井道、机房、底坑、监控用房等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井道、机房、底坑、通道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负责加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电梯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按照应急维修的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区市场监管局职责。负责对全区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可以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仍流入市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依法实施查封、扣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
推行电梯维保标准化作业规范,推行无纸化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提高维护保养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完善安全评估机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涉及电梯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价格监督。
(七)区应急局职责。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优势,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所属行业的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八)区行政审批局职责。负责办理全区电梯使用登记,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停用后启用手续、报废注销手续。
(九)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区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十)属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职责。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协调筹措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和加装等费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制度,鼓励、指导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
(十一)电梯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依法予以确定。
四、建立综合防范体系
(一)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建立由区发改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参加的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以及维保单位的监管;电梯制造单位应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对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依法查封,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住建局及所在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信访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因电梯查封等引发的社会稳定工作。
(四)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积极探索建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信用档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对有不良记录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采取重点监管、政策制约与舆论监督,强化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电梯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或者12个月内违反电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多次被处罚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五)鼓励社会参与监督。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电梯安全的监督,如实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电梯生产、销售、采购、使用、检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简化举报投诉流程,建立电梯安全举报投诉机制,引导全民监督电梯安全。
(六)加大指导宣传力度。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对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强电梯安全运行及业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宣传,引导乘客文明乘梯,增强公众电梯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鼓励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七)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各镇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引导和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赔偿能力;鼓励更多的社会保险机构参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附件:1.武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武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武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重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武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一)贯彻落实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分析全区电梯安全工作形势,研究电梯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电梯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统筹部署全区电梯安全工作,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推进信息共享,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协调电梯事故、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全区电梯安全工作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电梯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组织协调电梯事故、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联席会议议定交办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以及区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区长召集。根据具体情况,区政府分管区长也可以委托联系其区政府办副主任或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一)全体会议。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通报全区电梯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审议通过有关电梯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二)相关单位会议。根据电梯安全工作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召集相关单位参加,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三)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并报区政府。
(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联席会议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主动研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附件2
武进区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施小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梁云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朱小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何泽宇 区委宣传部副主任、区新闻办主任、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局长
李昇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苏建中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包 岩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许如新 区民政局副局长
单志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媛 区住建局副局长
顾 青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保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薛 鑫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姚绍洋 区卫健局副局长
尤霄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匡吉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宝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