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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的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江苏省和常州市工作部署,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武进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常州市委市政府“建设五个明星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武进区委区政府“生态滨湖区、现代智造城”的奋斗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引领性作用,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底线管控。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强调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严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
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坚持区域协调,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生态共保、环境共治、设施共享、产业共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乡公共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脉,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社区生活圈,保障安全性、提供便利性、增加健康性,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多规合一、空间优化。落实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尊重客观规律,发挥比较优势,体现地方特色,统筹优化城乡、区域国土空间,实现国土空间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本底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照转换规则形成规划基数,同时整合遥感影像、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相关调查数据以及规划编制所需的经济社会等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支撑规划编制。厘清全区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分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布局特征和演变规律,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总结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和问题。
(二)开展前期基础专题研究
结合武进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际情况,开展武进区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武进区国土空间控制线统筹划定与优化研究、武进区城乡人口发展与用地配置研究、武进区乡村地区空间发展策略研究、武进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科学研判我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主要形势,找准我区在国家、省、市战略格局中的定位,统筹制定我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提出2035年发展目标和城市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四)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对接区域发展格局,构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明确全域镇村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用途管制规则。统筹、优化和确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五)强化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利用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统筹全域耕地、森林、河流、湖泊、湿地及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确定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和利用上线,提出各类自然资源供给总量,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落实并明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明确范围、布局与保护利用指引。
(六)完善城乡发展要素配置与支撑体系
优化城市产业空间布局,提出政策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统筹安排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选址预控、轨道交通走向等内容。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等设施布局和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保护和文脉传承、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七)统筹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
明确全域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明确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提出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与措施。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更新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
(八)建立规划传导机制与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从区到镇,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专项规划和下位规划需落实的内容。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进度安排
充分衔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进度安排,根据市级工作安排适时调整。
(一)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20年8月底前)
制定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二)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深化专题研究,形成《规划》草案。开展专家咨询和征求意见。
(三)论证上报阶段(2020年12月)
年底前修改完善《规划》,形成《规划》论证成果,适时向区政府汇报,进行专家论证,并按程序上报。
四、工作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领导,成立武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武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负责对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规划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规划成果等进行审定。
(二)各镇(开发区):落实国家、省、市和区相关政策与上位规划要求,对接镇级相关规划、发展需求、行动计划、近期建设重点,负责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做好《规划》编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辖区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协调衔接《规划》与本辖区规划的相关内容,落实《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
(三)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和最新发展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武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提出本领域发展目标、指标和设施布局要求,有关部门应同步组织编制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参与《规划》成果及实施保障措施的制定,协助开展涉及各领域的规划内容和指标体系制定,负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协调衔接《规划》与本部门规划的相关内容,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推进武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按规定编制《规划》各项成果;按计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各阶段编制工作,重大问题和阶段成果提请区领导小组审议,按上级要求做好《规划》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