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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病、死水生动物尸体
发布日期: 2020-05-2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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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疾病或泛塘造成死亡的鱼虾蟹等水生动物尸体,一些养殖户往往随意丢弃在塘边路旁,甚至扔到外河水域,严重污染了环境。

鱼虾蟹等尸体其体表、鳃和肠道中都含有一定数量的细菌,体表还可能有寄生虫,


且死后在高温下更容易腐败变质,招惹蚊虫。不认真处理,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会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甚至影响人身安全;堆放在塘边路旁,随雨水冲入池塘或者外河水域还会引发二次污染,可谓是害人害己。建议养殖户改变随意丢弃的不良习惯,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1、发现因病或泛塘死亡的鱼虾蟹时,需准确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抢救活的存塘养殖动物,待溶氧等指标稳定后,再用专门工具,及时、彻底打捞所有死亡的养殖动物,防止腐败进一步破坏水质。

2、无害化尸体掩埋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处理办法,操作简单方便。选择干燥、平坦,远离住宅、道路、河流的偏僻地区,挖2米以上深度的坑,同时在坑内放入4:1的生石灰,并及时覆盖泥土并压实土壤。

3、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注意做好自身保护措施。

4、打捞死亡水生动物尸体的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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