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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武进区安委办组织区住建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召开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工作商讨会议。
会议就消防救援大队提交的《关于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修改建议函》要求修改《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重点中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2项“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违规作用燃气的行为”的牵头负责单位并建议由区住建局进行牵头负责一事进行商讨。
会议明确,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负责,区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化解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