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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体广旅〔2020〕14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文物火灾隐患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高新区北区党群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常州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决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底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全面排查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文物安全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在全区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逐一找出并彻底解决文物消防安全监管盲区漏点,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文物火灾事故,确保全区文物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各类文博场馆,考古工地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四、整治重点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内设专门安全机构,或确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文物管理责任主体的安全直接责任。
(二)严格落实火灾防护设施。消防、防护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严格落实电器设施安全。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全面评估用电安全风险,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属于消防、生产安全高危的文物建筑、工地,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到人走电灭。
(四)严格落实明火防范措施。检查重点要害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烟火”标志。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民居建筑等确需动用明火的,是否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是否由专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
(五)严格落实可易燃品管理。检查各类场馆、工地范围内是否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燃放烟火爆竹。用于生产、生活和经营使用的文物建筑,确需使用燃气或堆放柴草等可燃物的,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建筑是否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标志。
(六)加强考古文物工地管理。各类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地是否制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并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配备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施工人员进场前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施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现场废料、垃圾等可燃物品是否及时清理,员工集体宿舍与施工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
(七)加强人员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地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全面发动。
(二)组织文物自查。督促辖内文物责任主体自主评估火灾隐患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承诺本区域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监管部门作出保证。1月22日前,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报消防救援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中排查整治。结合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地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跟踪督促整改。
(四)严格监管执法。联合消防部门对重点文博场馆、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开展检查,督促行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五)加大督查和通报力度。我局将对前期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六、工作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各地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检查行动扎实开展。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全面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对各类文物火灾隐患开展持续集中整治。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范围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下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尤其是对2019年以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以前没有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2020年1月下旬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冬春期间全市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推动边查边改;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全覆盖,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督查落实“回头看”,完善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文物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加大对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专项行动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应责令立即整改,督促各文物安全责任主体提高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二)落实问责追责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思想不重视、检查不到位、因失职、渎职造成文物火灾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协作,联合整治。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进行信息共享,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与安全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安全宣传同步进行,采取官网、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友情提醒的宣传方式、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相关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完善台账记录。各地应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次检查情况做好台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 1.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表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电话:;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电话:)已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检 查 内 容
发现的具体问题
整改部门或责任人
1
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3
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4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7
是否有违规用电、用火现象
8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9
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10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11
其他问题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20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期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内容抄写至横线处)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4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责任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文物行业主管部门,1份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2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火灾防护设施情况
电器设施安全情况
明火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可易燃品管理情况
考古文物工地管理情况
人员值班值守情况
消防安全台账情况
其他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