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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补贴的通知》(常财社〔2020〕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对我区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4月份一次性物价补贴,总计797117元,于2020年5月底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