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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的抗癌靶向药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 2020-08-17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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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靶向药基本都很贵,近年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越来越多的靶向药纳入医保,逐步降低药价,提高报销比例,降低病人的用药负担。目前共有将近四十种抗癌靶向药已纳入医保。

医保内抗癌靶向药报销遵循“先审批后报销”的办理顺序。

符合江苏省药品目录医保支付规定的特殊药品和特定病药品,由常武地区指定医院指定医师审核确诊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符合相关用药需求的患者方可享受报销待遇(定医院定医师定方案)。

已经通过审批,本地就医的,持医保卡在本地定点药店及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外地就医的,自费后回指定报销经办点手工报销(职工医保回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回各指定医院报销点)。

医保内抗癌靶向药本地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65%,居民医保特殊药品60%,特定病药品55%;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与本地比例一致;办理转院转诊手续人员在本地比例基础上降低5%;无手续人员在本地比例基础上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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