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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核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12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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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疫情期间延期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核业务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以及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核定手续。

二、对延期办理退休审核业务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暂停社保费征缴,待疫情解除后再作处理,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三、因疫情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影响退休待遇享受,疫情解除后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到龄的次月起按规定足额补发养老金,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四、对延期办理如涉及多缴社保费的,待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后作退费处理。

五、延期办理期间,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于正常工作时间致电具体业务部门:

1.工龄、特殊工种及退休审核: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0519-86529727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支付:

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支付科:0519-86529728

3. 延期缴费及养老账户、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核定:

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征缴科:0519-86529735

4.职工医保待遇支付:

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待遇支付科:0519-86520092

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办理:

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0519-86529782

6.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0519-86316215

7.经开区社会保障局:0519-88779324

也可咨询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温馨提示:待疫情结束后,各项业务能正常办理,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各乡镇人社科和村委,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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