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常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设办公室等8个处室,直属办等3个办事处,武进、金坛、溧阳3个分中心。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法规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信息、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核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等协作单位开展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6.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7.按规定审核、办理缴存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8.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内审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发展服务处、信息管理处、直属办事处、新北办事处、城中办事处、溧阳分中心、金坛分中心和武进分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增人扩面:全年实现新增开户单位6062家,完成全年计划的202.07%,同比增长14.16%;新增开户职工14.9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9.08%,同比下降5.18%。
2. 缴存提取:全年归集资金138.0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0.42%,同比增长13.49%;提取住房公积金102.35亿元,同比增长17.01%,提取率74.16%;归集余额达到344.29亿元。
3. 贷款发放:全年发放贷款88.8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3.40%,同比下降6.2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361.33亿元。
4. 资金运营:全年增值收益4.0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3.80%,同比增长29.90%;12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104.95%;个贷优质率100%。当年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99亿元,同比增长35.29%,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达到25.40亿元。
第二部分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部门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按支出性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654.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一、基本支出
2596.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4058.39
三、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
四、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四、经营支出
五、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其他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
50.76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6085.68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8.26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公开02表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9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4.44
2210202
提租补贴
209.80
2210203
购房补贴
64.02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公开03表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7.29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公开04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公开05表
栏次
1
2
3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公开06表
金 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348.23
30101
基本工资
368.41
30102
津贴补贴
425.08
30107
绩效工资
825.9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91.5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86.85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92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71
3011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4.3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5.25
30201
办公费
24.31
30204
手续费
0.44
30205
水费
0.0004
30207
邮电费
4.65
30211
差旅费
71.15
30213
维修(护)费
0.56
30216
培训费
15.45
30217
公务接待费
2.01
30228
工会经费
20.56
30229
福利费
1.9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7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4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82
30302
退休费
43.4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3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4.0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公开07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公开08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公开09表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50.21
45.70
18.00
4.51
相关统计数: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9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70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485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召开会议次数(个)
参加会议人次(人)
组织培训次数(个)
28
参加培训人次(人)
456
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详细支出情况见支出情况说明。
公开10表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 “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公开11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科目编码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公开12表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2651.10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2.70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328.40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654.7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85.96万元,增长72.01%。其中:
(一)收入总计6654.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54.70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785.96万元,增长72.01%。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单位于2017年10月8日由原位于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搬迁至锦绣路2号的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经市价格认定局认定,单位业务服务用房置换需补差价总额为3672.7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总计6654.70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类)支出50.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增加。
2.城乡社区(类)支出6085.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97万元,增加78.90%。主要原因是支付单位业务服务用房款。
3.住房保障(类)支出51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2万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缴存基数和提租补贴发放比例调整。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6654.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4.7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665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6.31万元,占39.01%;项目支出4058.39万元,占60.9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54.7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5.96万元,72.01%。主要原因是支付单位业务服务用房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654.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1.30万元,支出决算为665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08%。其中:
(一)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76万元,支出决算为5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经费。
(二)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774.31万元,支出决算为608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单位业务服务用房款。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8.81万元,支出决算为24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提租补贴比例调整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4.0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6.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9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5.96万元,增长72.01%。主要原因是支付单位业务服务用房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6.31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7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02%;公务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活动用车报废更新;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列支经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业务活动用车报废更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8%,比上年决算减少8.6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压缩了公务用车的保有量;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控制用车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保养费。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完成预算的61.87%,比上年决算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来常州中心参观学习的批次有所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1万元,接待70批次,485人次,主要为接待来常州中心参观学习的外地中心人员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1%,比上年决算增加14.0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中心为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经上级同意批准,组织了公积金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提升行业水准,部、省、市各级均组织了各项技能培训。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8个,组织培训456人次。主要为培训职工纪检、行政执法、会计继续教育、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8.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R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