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管学校:
为切实加强镇管学校管理,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化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对镇管学校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报告制度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方向以及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针的制定,需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同时,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发生刑事、治安、火灾事故,师生员工违法犯罪、起哄、罢课、请愿、游行等闹事事件,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同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
3、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招聘,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塘镇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4、学校收费需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报镇政府备案。如有变动,报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实施。
5、超出学校领导职责范围的事项,或虽是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重大事项,均应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二、请销假制度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湖委〔2018〕74号)实施请假制度。
2、学校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差2天以上(含2天),需事先向镇分管领导和教育科请假,回校后应及时销假。
3、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委〔2018〕108号)规范实施学校教师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出国(境),出访前需经镇政府同意,报镇党委审批后方可出行。
三、项目审核制度
1、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湖塘镇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2017〕84号)实施学校暑期维修、设备添置等项目。
2、严格按照《关于湖塘镇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的通知》(湖政〔2014〕33号)执行。
四、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购买、自制票据,不得自行扩大票据使用范围,收款后向付款方出具票据。
2、学校设行政账和食堂账。有基建工程项目的,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单位行政帐核算。
3、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建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4、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严格按照镇政府每年度核算的部门预算执行。如增加开支,必须说明详细情况,经确认后才能追加预算。
五、校长例会制度
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校长例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布置镇党委、政府对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听取学校汇报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研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学校认为需要提交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六、纪律制度
1、规范办学,严肃招生纪律。按区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选拔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