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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镇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9-00004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湖政〔2019〕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9-01-15 发布日期: 2019-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编制2019年镇级财政预算的通知》(湖政〔2018〕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财力的实际情况,经湖塘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复,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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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镇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湖政〔2019〕1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编制2019年镇级财政预算的通知》(湖政〔2018〕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财力的实际情况,经湖塘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复,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任务

各部门要坚持按本部门收费许可证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及时、全额解缴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杜绝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作往来等行为,一经发现,除依法追回外,将等额扣减本年度支出预算。

为确保收入任务完成,鼓励单位增收积极性,对年初下达有事业收入任务的单位实行奖赔措施:镇管市场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任务的,将按照超收金额30%的比例增加下年度商品服务支出预算额度;对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任务的,将按照20%的比例扣减下年度支出预算。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

本次下达的2019年部门预算,除政策性增支等特殊因素外,一般支出项目当年不予追加或变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科目分类进行结报,不得串项。对于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必须经镇政府立项审批,同时报镇财政部门办理预算追加手续,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要求,各部门要增强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部门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和资金用途,严禁擅自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根据各部门实际职能安排的项目经费,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行为,厉行节约,勤廉办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

各单位必须以本次下达的部门预算为准,根据财政集中收付的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安排单位支出;属于基建项目、政府采购等大额资金拨付,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采购属于公务卡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原则上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逐步减少现金支付额度。

四、实行预算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政府预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分局应在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由财政分局在政府预决算批准后20日内批复至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五、本次下达预算如遇人员调整、增资等因素,将作相应调整。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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