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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09/2019-00014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产生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8-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工作,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制定了《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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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常机管〔2019〕13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制定了《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武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

                   2.2019-2020年度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中标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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