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物业企业:
为加强我镇住宅小区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建设合理,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意见》(武城委[2018]1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改造修整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责任,建立属地汇总上报机制,全面提升我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 申请条件
住宅小区改造修整,是指在不影响相邻权益,符合
建筑结构安全技术,不使用混凝土结构,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日照间距,不改变小区整体建筑风格等条件下, 进行必要的改造或修整等工程,以达到房屋修缮、改善性能、美化外观的效果。
三、 审批流程
由业主提出申请,并填写《牛塘镇住宅小区改造修
整审批表》,在征得相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向所在村(社区)书面提交改造申请及改造方案,经镇物管科、牛塘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城管委会审,会审同意改造的,会审结果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的,可按照会审同意的改造方案进行实施。
四、 工作要求
镇城管、物管、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做好
住宅小区改造修整实施的监督工作,业主未经审批或未按照批准方案实施的,按违法建设予以处置。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