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9〕76号)的要求,现将《武进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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