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委法办〔2019〕7号)的要求,现将《武进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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