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组织实施,现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工程建设代理人员 “着装”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工程建设代理人员“着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确保开标、评标过程公开透明,现场规范有序,结果客观公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人员,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委派到中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 代理人员进入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开展相关招标代理活动,应当服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管理,须穿着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即“红马甲”。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委派招标人委托代理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组人员到场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开标评标活动应当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活动现场。
第五条 “红马甲”由中心负责制作、发放、回收、清洗、保管和更新。
第六条 代理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半小时到达指定开标室,自行从专用储物箱内领取并穿着“红马甲”,做好项目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第七条 代理人员在开评标活动期间务必妥善使用“红马甲”,待评标活动结束后,自行归还至原储物箱内并确保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第八条 代理人员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红马甲”损坏或者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 “红马甲”应按以下规定管理:
(一)代理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的第一次扣0.1分,第二次扣0.2分,第三次扣0.3分,依次累加。
(二)代理人员因未妥善使用“红马甲”而造成破损的扣0.2分。
(三)代理人员未妥善领取和归还“红马甲”的扣0.1分。
第十条 中心业务一科负责开评标活动现场“着装”工作监督管理,应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与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动态考评得分挂钩。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