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主题,以“服务再加力,满意再提升”为服务理念,着力解决办事群众难点、堵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出深化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十大服务举措,推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推广“不见面开标”
在进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抵达开标现场,即可在任何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彻底摆脱空间地域限制,实现全过程不见面招投标。同时,建设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系统,探索开展镇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企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交易过程的干扰。
二、缩短招投标时间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即可。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7日即可。
三、放开非国有项目发包
使用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除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外,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采用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是否进入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四、试行“评定分离”
对于建筑设计方案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项目,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含社会代建项目),招标人可采用“评定分离”制。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并确定中标人。
五、调整信用分查询流程
将建设工程项目中监理企业信用分查询,由原开标前在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科窗口办理的,调整为在项目开标时由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询,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让企业少跑腿,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六、建立审核绿色通道
探索简化或取消审图证明等项目受理前置手续,进一步方便招标人办理招投标手续。对于重点交易项目,在区交易中心内部建立绿色通道,将交易公告、文件等材料在业务科室和项目审查科双通道同时审核,通过时间交叉、同步实施、联合会审等措施压缩时间,确保重点项目内部流转速度最快、时间最短。
七、健全预审通报制
镇(开发区)交易站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扎口管理工作,对进区交易中心项目进行预审,确保交易规范高效;全面梳理全区交易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情况、考评情况,并进行统计、通报、公示,进一步加强区、镇(开发区)交易平台间的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八、灵活选用非标采购方式
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采购单位选用实物配发、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理选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除外),提高交易效率。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给予采购单位充分的自主选择权确定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九、合理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者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十、实行“预选招标”
同一招标人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同类小型的、简单的、通用的工程或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在预估工作量后,打包招标确定预选中标人,待单个工程实施时可按前期“预选招标”的招标结果直接确定承包人,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