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江苏新科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管理缺位等原因,企业发展步入困境,经初步清算,目前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江苏新科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向武进区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情况,经洛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破产清算工作组,现作出如下决定:
由洛阳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破产清算工作组,对上述公司依法组织清算。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潘宏杰同志担任,清算组成员单位由镇财政所、经发科、人社科、司法所组成,组员由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宏杰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毛迪方 原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费小良 财政分局局长
莫东海 经发科科长
沈 兵 人社科科长
顾俊伟 司法所所长
杨敏杰 信访科科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办公室地点设在原洛东村委办公地二楼,电话:88550036。
附件:中介机构名单:
1.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2.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