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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交警联合城管部门开展“扫街”行动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 2019-09-26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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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最近武进街头交警和城管人员特别多。的确,武进交警和城管部门正在持续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扫街”行动,主要针对的就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现象。

问:为什么开展此次“扫街”行动?

答:为深入推进“车辆停放序化”行动,从8月6日开始,武进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联合开展“扫街”行动,对城区已整合设置停车位的路段(定安路、广电路、武宜路等)进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治理,进一步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整治中,交警和城管部门多措并举,通过贴出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机动车驶离、纠正非机动车停放、清理锥形桶、发放温馨告知书等方式,整治路段违停顽疾得到有效遏制,道路秩序明显改善。

问:有些司机认为,在马路上违停,交警能处罚,那停在绿地上,就可以逃避处罚,是这样吗?

答:绿地停车也是不可取的。针对这种情况,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法律为依托针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法停车情况制作了处罚文书,且就在近日,武进区对占用绿化停车进行首次立案查处。一车主在占用公共绿地停车后收到了一张价值9000余元的昂贵“停车票”,引起了广泛关注。车主在武进高新区夏城北路阳湖大桥南侧引桥下方违法占用城市绿地停车,区城管执法大队高新区北区队员巡查发现后,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问:让我们一起再来学习一下,机动车违停会怎么样?

答: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予以罚款一百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条款记3分。对于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违法停放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拖移车辆的措施。

同时,针对破坏绿化用地违法停车的,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问:非机动车违停会怎样?

答: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区域定点规范停放,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问:最后还有什么想提醒大家的吗?

答:处罚不是目的,职能部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规范有序城市环境,也希望市民朋友能自觉遵守,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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